板桥绘画,学于现实,博采众长,自成风格。他一生最喜画竹、兰、石,兼画梅、松、菊等,效法“四时不谢之兰、百节长春之竹、万古不移之石”,做“千秋不变之人”,这是板桥所欣赏的“四美德”。竹、兰、石代表着作者顽强不屈、坚韧不拔、正直无私、虚心向上的精神品质,是他“倔强不驯之气”的象征。
郑板桥画竹,“神似坡公,多不乱,少不疏,脱尽时习,秀劲绝伦”。《清代学者像传》他一生的三分之二岁月都在为竹传神写影,他曾有诗写道:“四十年来画竹枝,日间挥写夜间思,冗繁削尽留清瘦,画到生时是熟时”。少年时,屋旁有一片竹,他于是在窗上糊上白纸,白天的日光和夜晚的月色将竹影投射到窗纸上,他觉得零乱的竹影就是天然图画。后来他说:“凡吾画竹,无所师承,多得于纸窗粉壁日光月影中耳”。他通过观察和艺术创作的实践,提炼出“眼中之竹”、“胸中之竹”、“手中之竹”的理论。“眼中之竹”是自然实景,是对自然的观察和从中体验画意;“胸中之竹”是艺术创作时的构思;“手中之竹”是艺术创作的实现。他把主观与客观、现象与想象、真实与艺术有机地融为一体,创造了师承自然,而又高于自然的境界。
自然之竹是客观存在的,画家看到眼里的竹已经和自然之竹有所区别了,然后要进行加工、主观处理,形成胸中之竹,这就是所说的意在笔先,等落到纸上,转化为手中之竹,“手中之竹”说的是画家所创出的一个“第二自然”,胸中之竹和手中之竹都是眼中之竹的升华,概括说就是画家把眼睛看到的客观形象,经过大脑的意象处理,最终经过技术加工物化为典型的艺术形象,是艺术创作的过程。
郑板桥用“眼中之竹”、“胸中之竹”、“手中之竹”三个概念,对应了艺术创作的三个阶段——观察、构思、实现。而这三个阶段的划分,也正好体现出审美意象生成的三个阶段。
一、眼中之竹:审美意象的雏形
有些人可能会认为“眼中之竹”就是现实的竹子,其实不然。既然“竹”这种客观存在物成为“眼中之竹”,它就很明显的带上了人的因素(有了眼的参与),即:人的第一信号系统对外物的反映。但是这种反映既不是照相机式的复制,也不是各部分的简单相加,而是一个完整的、综合的心理过程。“眼中之竹”是创作主体(审美主体)在与客体(烟光、日影、露气、疏枝密叶等构成的客观之景)相遇的一刹那,仅靠第一信号系统而把握的最初印象。这个印象已经包含了主体的情感的参与,是主体主动把握、体验,而不是被动的接受。
“创造者与自然之竹相契后,转化为‘我’的眼中之竹,与自然界的竹子就不是同一竿竹了。”而且,这里的“眼”也并不是普通人的眼,而是具有审美能力的主体(郑板桥)的眼。在这里,“眼中之竹”已经具有了“意象”的意味,只不过并不成熟,因为它是在艺术创作(审美活动)的初始阶段产生的。从而成为审美意象的最初形态,有待于进一步向高层次发展。
二、胸中之竹:审美意象的完整显现
“胸中之竹”的显现是艺术创作过程中尤为重要的一个阶段。“‘胸中之竹’是艺术家构思过程中所形成的竹的形象。艺术家把思想情感融入物象,把精神情操寄托在物象之中,并按这种需要对‘眼中之竹’加以修改、补充,在胸中形成完整的竹形象——艺术意象。”它是“眼中之竹”的深化和提升,是创作主体在意识领域建构的一个相对完整的“感性世界”。它必然指向艺术创作的第二个飞跃。所以说“有了‘胸中之竹’,就有了艺术的本体和生命,然后才有‘手中之竹’--画面的意象。”
“胸中之竹”的显现仍然是在审美感兴中实现的。在这过程中,审美想象起到了重大的作用。“审美想象是在审美知觉的基础之上以心象为形式的创造性的心理过程。”在创作主体初步把握的“眼中之竹”基础上,主体会不自觉地调动所有的精力和情感去体会对象,去感受客体。“胸中之竹”的形成乃是审美感兴的高潮,在这一阶段,主体和客体处于一种已然的融入状态。主体陶醉于客体、深入到客体之中,客体以其所有的特质、属性向主体靠拢。这种主客体的交融和碰撞是在无功利的背景下实现的,因此它最符合艺术创作的本质属性。主体的想象力无拘无束的驰骋,在这种情况下,主体的创造力得以充分激发,在激昂的情感勃发下才会有优秀的作品出现。
审美想象的创造性主要体现在主体通过“构想”来解读客体的意蕴,通过丰富的记忆材料的整合,结合情感的渗透,建构出一个超越主体直接体验而奔向自由的意象。郑板桥说:“胸中勃勃,遂由画意”,这种勃勃之情、期待之意和审美想象是分不开的。通过题画我们看到:烟光、日影、露气、疏枝密叶等悉皆映入眼帘,但主体感受到并不是它们叠加的总和,而是一种质变和升华,体会到的是一种美轮美奂的绝妙境界。而这种境界只有在审美想象中才能实现,也可以说是审美想象创造出来的。
三、手中之竹:审美意象的物化
由“胸中之竹”到“手中之竹”是艺术创作的第二次飞跃。在这一阶段,创作主体要通过特定的手段把胸中之意发抒出来。对于郑板桥来说,就是“磨墨展纸,落笔倏作变相”,创作一幅画--胸中意象的承载者,也就是审美意象的物化。艺术作品的完成并不是审美活动的结束,画家在画完一幅画后可能还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因为感觉到东西,总比表现出来的要丰富,这只能是艺术家的遗憾。
我们同时也要看到“手中之竹”和“胸中之竹”区别。郑板桥说:“手中之竹又不是胸中之竹也”。为什么呢?这不仅是一个发生学上的谁前谁后的问题,我们要从创作者和操作过程本身去寻找原因。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创作者的情感会产生变化;其次,作画过程中思路的调整;再者,表现材料和手段的限制。基于以上三点,才会产生“手中之竹”和“胸中之竹”区别。或者我们可以说,物化的审美意象不同于胸中之象。特别是在审美意象的物化过程中,我们要认识到这种物化“并不是一个机械的复制心象的过程,而是意向性活动继续进行的一个阶段。”“审美对象……是胸中之象与手中之象的某种叠印——胸中之象并没有完全实现于手中之象,而手中之象又比胸中之象多出某些东西。”物化了的审美意象和作者的胸中意象具有某种影射关系,我们在欣赏一件艺术品的时候,往往就是对创作者胸中之象的解读。而这个解读又开启了一个新的审美感兴活动。
通过上面三个方面的分析,我们对审美意象产生的阶段性有了一个大致的认识。在这里我们要提出审美意象生成过程中既有感性因素的影响,又有理性因素的作用。首先,情感是审美感兴的直接动力。正是作者有了情感、愿望才会去接近客体、解读客体,从而得到“意象”。并且这个“意象”会随着作者情感的变化而变化。就像我们所说的“思苦自看明月苦,人愁不是月华愁”,明月本身并没有变化,变化的只是我们的情感、心境,但这个“意象”却迥然不同。郑板桥一生画竹,对竹的情感也是异常之深,正是这种对竹的执著之情使他能产生创作的兴致和欲望。其次,理性因素伴随着审美意象产生的始终。我们说艺术是感性的,但我们也不能排除理性因素的作用。
郑板桥的题跋中已经体现出创作过程中理性因素的存在。“其实胸中之竹,并不是眼中之竹也。”、“手中之竹又不是胸中之竹也”,这两句即是在意象生成过程产生的。它们很明显的带有理性思考的意味,是艺术创作中理性因素的显现。这也可以理解为是创作主体的悟解活动。这种悟解活动是主体在体味客体过程中迸发的清醒意识,对于更进一步的体验有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