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方,15世纪风景画独立成科,德国画家A.丢勒的水彩画和A.阿尔特多费尔的油画中,出现地方志性风景画。该画种成熟于17世纪的荷兰。J.van雷斯达尔、J.维采尔、M.霍贝玛对风景画的发展有较大贡献。与此同时,又产生了海景画、夜景画、街景画主要分科。
意大利又有牧歌式的理想风景画,法国有古代神话人物点景的英雄风景画等。
18世纪的英国画家J.康斯特布尔使风景画取得决定性发展。其直接描写自然的写生态度,影响到法风力发电机群国印象主义画家。
19世纪的画家还注意表现高山、大海、晚秋、晨雾等前人未描绘过的自然风景。以C.柯罗、J.-F.米莱为首的法国巴比松画派,开始采取自然主义的态度表现风景。
19世纪后期,印象主义画家以明暗和色彩的微妙协调使风景画成为绘画中的重要门类。俄国的风景画以I.I.希什金、I.I.列维坦为代表。
日本则以东山魁夷为代表。西方绘画传入中国后,颜文梁作为早期的风景画家而知名,吴冠中的风景画富于民族情调。20世纪“风景画”一词传入中国,在中国仅使用于从西方传入的画种,如油画、水彩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