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赵孟頫《自画像》,北京故宫博物院藏。
《自画像》,绢本,设色画。款识:“大德己亥子昂自写小像。”对幅有明宋濂小楷书《赵文敏公小像赞》,北京故宫博物院藏。《故宫博物院藏文物珍品全集·元代绘画》《归去来兮——赵孟頫书画珍品回家展特集》中影印出版。
《自画像》对幅有明宋濂小楷书《赵文敏公小像赞》,该文出现了多处“破绽”,让人不得不怀疑这件作品的真实性。
其“破绽”主要出在明宋濂所书《赵文敏公小像赞》一文中。节录如下:“赵文敏公以唐人青绿法自写小像……其写像时为大德己亥,则是年公寔(通‘实’)在吴兴,八月以集贤直学士提举江浙儒学,时年四十有七岁。薨于至治辛酉,今去公五十有五载……公之外孙吴兴林子山氏以像赞见征,因得托名其间。”最后书款:“洪武八年乙卯三月初吉,翰林侍讲学士中顺大夫、知制诰同修国史、兼太子赞善大夫金华宋濂谨赞。”
赵孟頫生于1254年,至《自画像》所署年款“大德己亥(1299年)”应为46岁,与宋濂书“年四十七岁”差一岁。宋濂书赵氏“薨于至治辛酉(1321年),今去公五十有五载”。按赵氏卒于1322年,又差一岁。
从文中可以看出,宋濂为之撰“像赞”是应“公之外孙吴兴林子山”所请,但在赵孟頫的女婿中未见有林姓之人,林子山当不会是赵孟頫的外孙。
该文中的“破绽”其一,赵孟頫生于南宋理宗宝祐二年(1254年)九月十日,至《自画像》所署年款“大德己亥(大德三年,1299年)”,赵氏应为46岁,与宋濂书“年四十七岁”差一岁。其二,宋濂书赵氏“薨于至治辛酉(1321年),今去公五十有五载”。按赵孟頫卒于至治壬戌二年(1322年)六月十六日,又差一岁。其三,宋濂为之撰“像赞”,是应“公之外孙吴兴林子山”所请,即应是林子山藏有赵孟頫这一《自画像》,请宋濂为之撰“像赞”,书与画之间有了一种内在的联系。那么林子山是赵孟頫的外孙吗?据赵孟頫为其夫人管道升所撰《墓志铭》,其与管夫人生有六女。有关研究揭示,按六女长幼为序,前五女分别嫁与强文实、费雄、李元孟、王国器及刘姓一人。其第六女,一说早卒未婚,一说嫁与韩姓某人。总之,赵孟頫的女婿中未见有林姓之人,林子山当不会是赵孟頫的外孙。笔者曾撰有《“过云楼”藏〈草书千字文卷〉辨伪》一文。过云楼主人顾文彬在《过云楼书画记·卷二》中,因《草书千字文》是为赵氏外甥张景亮所书,故而举赵孟頫还有一个外甥即林子山。其依据是:“《石田集》有题林子山《濯足图》注云:‘子山,赵文敏之甥,有隐操’。”故林子山是赵氏之外甥还是外孙,便有了辈分的差别。这些“破绽”是偶然的笔误吗?对宋濂而言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宋濂是明洪武时著名文臣,据《明史·本传》记:“洪武二年诏修《元史》,命充总裁官。是年八月史成,除翰林院学士。”《元史》的编纂官,宋濂列名第一。而《元史》中的《赵孟頫传》,主要依据为赵氏弟子杨载所撰《赵公行状》,宋濂当然不会将赵孟頫的生卒年搞错,只能是作伪者有意为之。
《自画像》本幅右上角的赵氏小楷书款识两行,明显书字结构不稳,笔法轻弱,很难令人相信出自赵孟頫之手。
款识在右上角,但多半方“赵氏子昂”朱文方印却钤在左上角,成为一种怪现象。而钤印左侧居然又有“子京”一印,更显出“赵氏子昂”钤印位置不合规律。
如果宋濂确是应林子山所请而书“像赞”,那么,宋濂应是知道林子山为赵孟頫外甥而非外孙,这一“破绽”又表明画与书间的内在联系——书伪则画必伪。《自画像》本幅右上角有赵氏小楷书款识二行,书字结构不稳,笔法轻弱。左上角钤“赵氏子昂”朱文方印,现存多半方印。款识与钤印分为左右两端,已属一种怪现象,而钤印的左侧本幅边处,又有“子京”(项元汴)一印,更显出“赵氏子昂”钤印位置不合规律,即应尽量在角、边的位置钤印,以与整个画面协适,不会给后来者留下“插空”的位置。
提倡“写竹还于八分通”的赵孟頫,却在此幅中绘出画法一同、笔力颇弱的竹竿,恰与其理论相左。
该图的画法,宋濂题以“以唐人青绿法”,赵氏确有一种青绿画法,如其早期的《幻舆丘壑图》、晚年的《秋郊饮马图》等,而此图青绿画法设色轻薄,颇有些明代吴门绘画中小青绿山水的风格,而无赵氏青绿画法的融厚。又画中修竹,仅以竹竿形态看,不仅画法一同,画法不稳,笔力颇弱。“写竹还于八分通”,这是赵氏的名句。画竹用笔的欠稳、轻弱,正与赵氏以隶书笔法画竹的理论相左。
画中水纹从上至下了无变化,怎么可能为赵孟頫亲笔?
再者,所画溪水水纹,从上至下,了无变化,全然不合溪流水纹上小下大、上细下粗的自然形态。故此画必非赵孟頫亲笔,甚或是一般画手的伪作而已。